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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京公积金新政:对三套房及以上收紧公积金

2014-12-31 14:00 来源:现代快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继“三套禁贷”之后,南京继续针对三套房及以上收紧公积金。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要求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此前南京已经规定购买3套房及以上的,将被禁止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绝大多数多套房持有者将与公积金无缘。另外,南京还放宽了提取公积金租房的条件,“房租不得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规定被取消。现代快报记者 马乐乐

  据了解,本次新政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对新房和二手房同样适用,市民能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以购房行为发生时间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房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这两个时间如果在2015年1月1日之前,仍然可以多次提取公积金。

  新政明起生效购房时间在这之前的

  仍可多次提取公积金

  政策一

  三套禁提

  “三套禁提”无疑是此次新政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政策。

  规定: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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