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齐中熙、樊曦)国家铁路局24日发布了《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三项新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对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的实际需要,根据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通铁路旅客运输及货物运输的不同特点,明确相应的准入条件。对于拥有机车车辆等铁路设施设备的企业,可以通过取得铁路基础设施使用权的方式,申请从事铁路运输。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在防止铁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维护铁路站、车正常秩序,促进铁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等,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及人员。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在让广大旅客能够快捷进行购票和查验方面作出了规定。主要有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公安机关办理旅客临时身份证明提供场所及必要办公条件;积极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采取互联网、电话等新型售票方式,逐步配备自助售票、取票和自动检票、查验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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