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长沙市建湘路凤凰大厦地下停车场,很多车位被脚手架围住,一些业主的小车只好停在过道上。记者 田超 摄
编者按
小区被外来“土豪”买走一半车位,导致业主无车位可停,否则得花大价钱租赁;自己的车位莫名被别人霸占,眼看豪车“动弹不得”,车主又联系不上,自己还得到处找车位停……
眼下车越来越多,衍生出的烦心事也是五花八门。有人或图方便、或为牟利,但不管怎样,请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一想,不能只顾自己,而乱了社会秩序。
华声在线12月2日讯 位于长沙市繁华地段的凤凰大厦仅有80个车位,停车紧张。因债务纠纷,小区过半车位被银行拍卖,非业主陈波豪掷370万元买下40多个车位做投资,欲高价出租出售(本报今年7月14日A05版曾报道)。
面对暴涨的停车费,小区业主怒了。协调无果后,凤凰大厦业委会副主任周一舟将银行、买家、拍卖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定这笔交易无效。今天,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区车库被拍卖,业主称“不知情”
“虽然是以个人名义起诉,但我是为全体业主维权。”66岁的周一舟头发已花白。数名支持这场诉讼的小区业主参与旁听。
据了解,凤凰大厦交房后,有一半的车位交付给了业主,另一半车位则被开发商卖给了名叫黄飞进的业主,供业主租赁。因债务纠纷,2011年11月,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将黄飞进名下的这些车位以物抵债交付给了银行。一年后,这批车位被银行拍卖,非业主陈波花费370万元买下车位用于投资。
“2013年,陈波来到凤凰大厦粘贴公告,并将车位上锁,阻止业主在此停车,我们才知道车位已被拍卖。”周一舟有点激动,“按《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车库、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我们业主对拍卖毫不知情,银行未征得业主同意就将车位卖给了非业主,侵害了业主的优先购买权,交易是无效的。”
对此,银行和拍卖公司均称,“在报纸上刊登了拍卖公告,已广而告之,也在拍卖物所在地张贴了公告,履行了告知义务。”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