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社部宣布72家央企负责人即将率先在明年初启用新的薪酬制度,受访学者认为,中国的国资国企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这次围绕央企高管薪酬进行的改革是以“限高”为手段,首次提出了“2+2+30%”的计算公式,客观上达到了降高的效果。
他说,这样明确的计算方法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很少见的,既考虑了中国公务员工资体制,又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融合了东方文化特色,突出了公平。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金碚认为,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改革应当置于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去行政化、如何政企分开将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关键。
多年以来,人们对于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多有诟病,并不是单纯的薪酬高低问题,而是涉及薪酬透明度不足、职务消费畸高、高管长期政商“两栖”既拿高薪又享有行政级别等现象。
学者们也提出,薪酬改革只是国资国企改革第一步,在薪酬改革的基础上,下一步应重点落实董事会的职能,尽快开展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试点,经理层应对董事会负责,而不是对上级领导负责,这样市场化的薪酬才有激励意义。
李锦认为,央企薪酬改革实施在即,还应该做好制度配套,明确员工工资不能下降,保证整体公平,同时,加快健全职业经理人队伍,由市场而非组织来决定经理人,并实行市场化定薪。
他说:“目前央企高管基本工资公开,但效益薪酬不公开,未来应该进一步公开透明,保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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