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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区分

2014-11-24 08:34 来源:央广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当前,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逐渐步入快车道。全国已有河南、新疆、黑龙江、河北4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去年4月,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农民蔡大伯被肇事车辆撞致伤残。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农村居民伤残赔偿标准提出 4万多元赔偿要求。诉讼期间,作为浙江省首批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德清县在13年9月30日正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在蔡大伯的户口更改为 “浙江居民户口”后,律师许春松再次登门。

  许春松说:“ 新政策下来之后,我第一时间跟他讲,我说你现在可以享受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去赔。”今年2月,蔡大伯按照城镇居民伤残赔偿标准拿到了10万7千多元赔偿。

  蔡大伯说:“这样才公平了,新政策来了多给我几万块钱我可以去买保险,多了个保障。”

  在试点的基础上,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4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贵州和江西也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各地均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记者发现有些省市在《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对省会及大城市的开放都有所保留。郑州、哈尔滨就明确提出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稳定的就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都将作为积分指标,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才可以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

  河北省公安厅治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付江勇也表示,河北对中小城市和大城市落户标准也有所不同。

  付江勇说:“100万以下的设区市、县级市只要有稳定住所就可以落户,包括租赁的房屋;100万以上的城市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户籍放开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农村人口将大量涌入城市呢?农业大声吉林省早在2010年就放开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但农村务工者对落户城市的热情并不高。附着在城镇户籍上的各种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并不高,导致了城镇户口含金量低。经济学者迟福林建议,应逐步改变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增加财政收入,这或许能为户籍改革去掉一些现实阻碍。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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