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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地区将撤地设市 已获国务院批复

2014-11-05 09:5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资料图:早前西藏行政区划

资料图:早前西藏行政区划

  新华网西藏昌都11月3日电(记者王守宝、张京品)位于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撤地设市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至此,西藏自治区地级市增加到3个。

  记者从昌都地区行署了解到,2012年,昌都正式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文请示开展撤销昌都地区设立昌都市的工作。2013年11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正式上报《关于撤销昌都地区设立昌都市的请示》,撤地设市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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