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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激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要实现全面市场化?

2014-11-03 08:47 来源:证券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记者 胡潇滢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课题。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混合所有制承载着“探索新的产权制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繁荣”的重任。

  在混合所有制的进程当中,国有资本跟非国有资本开始进行混合,这个过程当中,各方资本应该如何“混”?怎样改革让各方的利益有一个互补?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以及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中国建材董事长宋志平董事长,在“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对他们所理解、认识、进行的混合所有制变革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混改不是简单的资本融合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达到2569家,市值29.4万亿元,位居全球前列,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发重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王建宙认为,混合所有制是把各种不同所有制的资本混合在一起,实现资本融合。要达到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就要发挥各类不同所有制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但是目前一些正在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本身没有转变机制,资本的融合度不够。

  王建宙表示,上市公司是股权多元化的一种表现,目前的国有上市公司已经初步达到融合社会资本的目的,吸收了来自公众投资者,以及民营资格的机构投资者的大量资金。但是,他们只是实现了一种股权方面的财务投资,并没有在机制上实现很大的变化。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认为,谈混合所有制要理清概念,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不是一个概念,混合所有制既是多元的,同时又是不同的经济类型,这样才是三中全会讲的真正意义上的混合。

  他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根本目的有三点,一是转换企业机制,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机制还是不活;二是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加企业活力和影响力;三是通过混合所有制来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势互补。混合所有制不再是简单地把民企国有化,也不是国有经济私营化,这是一个新的,互相融合的一种形态。今后我国的经济应该是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跟民企,不用再去实行原来传统的一些管理方式,而是给予他们市场化的地位。增强企业的生命力非常、竞争力。例如中石化,能源行业本身应该属于竞争领域,通过混改,打破其垄断地位。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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