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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二手房资金监管遇冷 6年来办理者不足两成

2014-11-02 07:44 来源:齐鲁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10月27日,二手房买卖济南版合同正式启用。为了保障房款交易安全,实现“钱房两清”,合同中对资金监管做出明确要求。记者采访获悉,济南市房管局自2008年9月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至今6年时间里,办理该业务的数量占到二手房成交总量的比例不足两成。好的政策为何遇冷?30日,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现状: 房款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

  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广大购房者最为关注的就是房款的交纳方式和安全性。买方担心先交首付款,卖方不给过户;卖方担心先把房子过了户,房款拿不到。由于房产交易无法真正做到“钱房两清”,房产交易资金何时付、如何付,成了买卖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

  30日,记者走访省城多家中介了解到,目前大家对资金监管业务并不熟悉。济南百居安房产总经理熊良顶说,他们店里成交的房子很少有做资金监管的。一般来说,购房者的定金、首付款都是直接交给房主。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把定金先给房主,银行审批完贷款后,再把首付款直接打给卖方。

  “中介会帮助购房者把房子的基本情况核实清楚,比如有没有抵押、查封等,有关房款都是买卖双方来完成。”熊良顶说,多数客户对资金监管这项业务不了解,也有一些人认为没必要去做。

  三宇和记地产有关负责人说,现在不少房主卖的房子还没有还清贷款,卖房子时,要求买方把首付款给他们用来还贷。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把首付款放到卖方还贷款的银行账户,等贷款还清后,再办理过户。“买方给卖方还贷,这中间是有风险的,卖方如果没有把钱用来还贷款,而是挪作他用,房子就无法办理过户,这对买方来说有可能是‘钱房两空’。”该负责人说,考虑到这一点,客户应该关注一下资金监管业务。

  随后,记者又走访多家小中介,大家对资金监管并不知情。当记者提起资金监管业务时,多数中介的态度是:没听说过,太麻烦,没必要。也有中介工作人员称,他们可以帮忙代收首付款,作为第三方监管,没必要再额外做监管。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购房者,大家的反应普遍是:去中介买房,中介不主动介绍这项业务,他们自己不了解,也就没办理过。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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