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反垄断专打“洋老虎”?被查对象早已劣迹斑斑

2014-08-25 10:17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反垄断专打“洋老虎”?被查对象早已劣迹斑斑

  学术沙龙

  2014年8月1日,是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六周年的日子。近日,发改委宣布,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存在操纵产品零部件价格垄断市场行为,被处以12.35亿元罚款,创下了中国反垄断开出的最大罚单。近两三年来,反垄断力度不断加强,由于微软、奔驰等一批知名外企先后成为调查对象,也有人质疑反垄断是否专打“洋老虎”。为何反垄断在短时内突然发力?反垄断机制还有何处需要完善?

  突然发力?

  此前近百起案件关注度小

  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正式生效,但长期以来,在其他国家被视为“经济宪法”的重要法律,在我国并没有实际的执法应用。直到2012年以来,一系列反垄断调查才引起了各界关注,其力度之大,势头之猛,有媒体称之为“反垄断风暴”,液晶面板、白酒、奶粉等行业先后“中枪”。进入2014年,一批知名企业成为反垄断调查对象,包括微软、高通等IT企业,奔驰、奥迪等车企等,此轮反垄断风暴,引发了媒体前所未有的关注。

  为何垄断法生效已6年,近一两年才突然发力?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并不认可这种说法,“此前处理的案件已经很多了,仅涉及外国企业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就有近百起,只是没有引起这么大的媒体关注而已。”此外,还有多方面的原因可能造成这种公众印象。首先,反垄断调查时间跨度较长,以汽车零部件日企被罚案件为例,调查机构介入已有三年时间,但由于协商价格行为可追溯到10年前,案情复杂等原因,近期才具备“收网”条件。其次,反垄断执法资源有限,更倾向于优先处理大案要案,造成“大案集中”的印象。再次,生效6年的《反垄断法》需要给执法部门消化时间,近期案件查处比较多,说明相关部门的执法意愿和执法能力都已到位。

  中外有别?

  被查对象早已劣迹斑斑

  近来,从IT到汽车,一批知名外企成为反垄断调查对象,有方面据此得出反垄断专打“洋老虎”的结论。中国欧盟商会8月13日发表声明称,中国政府近来的反垄断措施并不公正,外资企业因蒙受压力而接受处罚。

  发改委官员明确否认反垄断专门针对外企后,相关专家学者也列举不少事实,否定了这一指责。梅新育称:“谈不上专门针对外国公司,这一年反垄断案件涉及的内资企业也很多。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去年年初液晶面板案才是第一起针对外企的价格反垄断案,如何能叫做排外?”就调查对象来看,中国反垄断最早大多剑指本国企业,比如对茅台、五粮液开出了4.49亿元人民币的“天价罚单”,在奶粉价格垄断案中洋品牌与本国企业同被处罚。此外,还与各个行业特性有关。在电脑操作系统、芯片制造、豪华汽车领域,外资品牌都占有主导地位,打击这些行业的反垄断现象,不可避免要涉及其中的龙头企业。此外,梅新育还认为,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反垄断部门一开始并不具备对大型外资跨国公司落实反垄断管理的能力,实践反垄断法几年后才开始具备这个能力。

  而就被调查对象来看,无论是微软还是日系车企及零部件企业,都是国际上反垄断的“常客”。比如在2000年~2011年期间,精工、不二越以及捷太格特旗下的光洋精工的高级管理人员曾在澳大利亚秘密协商,对轴承产品的价格进行操纵,后被当局重罚。在欧洲反垄断过程中,矢崎、住友和捷太格特也曾充当“污点证人”免于处罚。至于微软,无论在美国本土还是在别国,都多次遭遇反垄断调查,被罚经历也很“丰富”。

  制度完善

  信息发布需更加透明

  虽然最大罚单不断刷新,中国反垄断仍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

  首先是在程序使用上,在国外司空见惯的反垄断听证会和反垄断诉讼在中国目前尚没有公开报道可查的先例。梅新育称,“这需要企业自己去陈述,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就我所知,有的案件中是由律师事务所与企业联系,想承揽行政诉讼案件,但企业有自己的考虑,最后认罚。企业这样做,可能是觉得证据确凿,翻案把握不大;也可能是觉得打官司得不偿失。”随着反垄断调查进入常态化,不排除未来被调查企业会与调查机构对簿公堂。中国反垄断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建设,既保证调查对象的充分辩护权利,也让整个过程依法依规进行。

  其次,目前的反垄断调查对公众来说还有些“神秘”色彩,这当然与办案需要有关,但也应该逐步加强透明度,将调查过程公开。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目前公众只知道处罚结果,但执法部门依据什么处罚,也应该给出答案,这样才能加强对其他企业的指引作用,也能减少外界对只管外企垄断的指责。”但梅新育也认为,在反垄断这种带有强烈利益博弈的事件当中,“批评永远会有,消除批评是不可能的。”

  走向

  反垄断不能损害创新自废武功

  反垄断风暴接下来应该向谁亮剑?民间倾向于一些具有行政垄断地位的强势央企,如电信、石油、化工等。实际上,2011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就遭遇反垄断调查,最终双双降价电信资费。有学者称,未来中国反垄断最难啃的骨头不是大型外企,而是垄断央企。但对此,梅新育有不同看法。“我不赞成,目标总是盯着我们本国自然垄断产业的企业,这种心态本身就有问题。不妨去看看西方国家这些产业的集中度。”

  他表示,中国反垄断法的目标绝不是把某几家企业、一个行业“整死”,而是树立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欧美国家过于苛刻的反垄断实践,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损害创新、自废武功的效果。反垄断要反的是因垄断造成的技术停滞和服务低劣,假如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某些定价策略意味着较高质量和较好服务,意味着更为迅速的技术进步,那么这种所谓垄断即使不是保护的对象,至少也不应该是打击的目标。”他认为,结合中国国情来看,作为发展中国家不能自废创新武功。而反垄断专业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鹏也认为,反垄断也应该宽严相济,“例如横向垄断在哪个国家都该被严格执法,但一些案件涉及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焦点问题,这方面应该慎重,不能因为强调反垄断,就影响知识产权的创新。”

  实际上,反垄断只是保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种手段而已,还需要完善市场规则、激活市场竞争等其他配套条件。以汽车行业反垄断为例,进口整车、配件企业被查,国产车企并不一定得到明显利好,反而不少国产品牌认为反垄断使得进口整车、零部件降价,是抢了国产车的市场。归根结底,一手抓反垄断,一手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减少对外国技术的依赖度,才具备构建充分竞争市场的基本条件。文/记者 张涨

[责任编辑: 杨丽]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