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环保部等六部委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地方官员未通过年度考核将被环保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并暂停该地区部分项目的环评审批。北京市环保局昨日表示,目前正抓紧研究北京市的考核办法,考核方式将基于六部委实施细则并结合北京自身特色,将尽快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六部委
PM2.5浓度升高考核计零分
六部委公布的该《实施细则》对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化,如规定了年度考核的方式,重点任务详细的给分分配。
此前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中规定了PM2.5或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的完成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者均为百分制。
根据《实施细则》,考核PM2.5的城市,如果当年PM2.5年均浓度与上年相比不降反升,计0分。同样,考核PM10的城市,如PM10浓度也上升了,同样计0分。
《实施细则》还规定,三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评分结果,为两类得分中较低分值,即两个100分中,哪个分值低,就是最终评分结果。
重点区域采用“一票否决”制,两个100分中的任一不合格,即总体评分不合格。这意味着北京、河北等地方,既要完成减排任务,还要改善空气质量。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方官员,将被环保部、监察机关等在内的国家部门约谈,并暂停该地区部分项目的环评审批。
北京
考核量化指标正在抓紧研究
针对北京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考核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包括考核办法中的具体量化指标、结果公布等措施,还在研究之中。
“既要按照国家的考核办法执行,又要结合北京的特色进行。”该负责人称,待文件正式发布后,将及时宣传告知。
去年9月出台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提出,每年年初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
方案还提出,对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务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实施环保区域限批,禁止建设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随后,区县政府、委办局、企业代表签订《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不过,具体的考核办法一直未出台。
专家
考核办法将成治霾制度保障
环保部城市环境管理专家组成员彭应登认为,以环境问责此前也有,更多是“运动式”的,比如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针对环境治理,对责任主体会问责。此次北京制定考核办法,将是长效机制,在广度和深度上而言,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官员来说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更重要的是,这对治理大气和环境,是一种制度保障。
针对市环保局提出“考核办法将结合北京特色”,彭应登说,北京跟外省市情况不一样,工业和燃煤污染这些比较容易见成效的治理措施,北京基本都采取完了,现在北京治理措施更多是深层次的,例如机动车管理等。所以针对官员的考核内容,不止是简单的大气污染治理,更多是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考核的责任主体,不止是工业等部门,还将包括街道等责任单位。北京治理环境的深度和广度远大于外省市,所以在官员考核上,需要更精细化。
为何北京的考核办法迟迟未出台,彭应登认为,北京作为首都,中央和本地的机构较多,制定考核办法牵扯到的部门也多,“确实难度很大。”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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