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18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不断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挪用和骗取的工程资金达93.7亿元。
公告称,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同时,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5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不规范,违规分配安置住房933套、发放改造安置资金1291.84万元。
公告显示,一些地区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有4.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1.93万套、住房货币补贴5035.99万元。据了解,至5月底,有关地方和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2.9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1712.81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65万套。
此外,2.65万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销售,或被用于经营、办公、转借、出租、拆迁周转等其他用途。72个项目或单位存在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违规获取或处置安居工程用地的问题,共涉及土地2033.34亩。
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审计署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已分别按照各自的审计范围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相关单位纠正问题,并提出了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工作、加大资金筹集管理力度、严格保障房分配管理和建设执法监管等建议。对严重违纪违规和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