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杨迪)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本次国债续发行面值金额280亿元。
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4年6月19日,票面年利率为4%,按半年付息,每年6月19日、12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6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8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18%。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7月21日进行分销,从7月23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80.1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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