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对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本级财政要列入年初预算,并分解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
要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或地区,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也要予以适当核减
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国库存款沉淀较多等问题,财政部昨天发文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下达年初预算,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方面,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对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本级财政要列入年初预算,并分解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除公共财政预算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要加快下达,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要求,要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本级代编预算、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财政部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基建工程及其支出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方面,财政部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力争做到资金一旦下达,及时分配使用。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要认真审核各部门和单位的用款申请,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要跟踪后续进展。
财政部要求各地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对于按有关规定从国库拨付到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的资金,要采取措施加快形成实际支出,防止资金滞留专户。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等“以拨代支”行为,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财政部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对于所属单位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且无正当理由的,核减下一年该单位项目经费;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者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剩余资金,视同结余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地区的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建立以减少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的预算执行考核评价体系,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或地区,在安排下年预算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也要予以适当核减。
本报5月29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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