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6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农业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继续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
两部门要求,各省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年度任务资金落实到草场牧户,补奖资金不得长期滞留在各级财政。要继续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加强承包合同管理,做到承包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要加快划定基本草原,划定的基本草原面积不应少于本地草原面积的80%。草原补奖政策涉及的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草原,以及享受牧草良种补贴的人工草地,要全部划为基本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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