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李丽辉、吴秋余)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因实施营改增减税达到37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61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14亿元。自2012年1月1日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98.14万户。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把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新纳入试点企业1.86万户。
数据显示,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首季减税24.5亿元。特别是邮政、快递行业中上门收取包裹的收派服务业减负更为明显,1.35万户收派服务试点企业,营改增首季平均税负下降了23.73%。
“一般而言,一季度邮政企业抵扣相对较少,随着时间推移,邮政企业的税负还有下降的空间。”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司长杨益民表示,税务部门将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
据介绍,根据部署,相关部门将逐步在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做好上半年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并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力争在2015年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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