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22日电(记者郭翔)“开车在市区转一圈,一天就能游遍好几个世界知名的景点,什么戛纳小镇、凯旋门、威尼斯……”吉林省长春市市民李轶说,中国新建楼盘的名字越来越“洋气”。
针对目前新建楼盘、居民住宅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构筑物、建筑物存在使用“洋名”“外文名”等不标准名称的问题,从6月1日起,长春市将施行新修订的《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今后不得以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命名地名,这意味着新建楼盘将不得取“洋名”。
事实上,根据中国民政部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早有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中国地名。
此次,长春出台的《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对新建楼盘爱“洋名”的现象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居民住宅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构筑物、建筑物名称,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立项前向民政部门申请命名。未经批准的名称,不能作为标准地名在立项、产权登记、户籍登记中使用,不能作为地标指示名称,不能在地图上使用。
此前,中国已有多地严格限制新建楼盘使用“洋名”。2008年,广东省东莞市出台的《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中要求住宅和商住楼盘禁用“洋名”;山东省济南市实施的《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也明确一般不以人名、外国地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作地名。
有学者认为,随着各地对地名的逐步规范,新建楼盘“洋名”泛滥的现象或将大幅减少。
“已有的‘洋名’小区作为地名已经沿用了若干年了,老百姓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也已经都冠上这个名,一经修改就会花费很多的社会成本。”长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常江说,“我们将依照新规对这些‘洋名’小区进行普查,一并报给有关部门,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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