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村治保主任孙某为了帮朋友迁户口到北京,花钱找人刻了两枚假政府公章。近日,密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孙某拘役4个月。
孙某是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某村村委会治保主任,与刘女士熟识。刘女士带着女儿从河北嫁到密云县不老屯镇某村已有3年,但一直未将户口迁到密云,刘女士于是找孙某帮忙。
孙某应允后于2013年8月,通过刻章办证小广告上的电话,以每章100元的价格,让对方为自己刻了两枚假公章,分别是“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密云县不老屯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随后,孙某又在打印店伪造了入户所需的各项手续证明,盖上公章后交与刘女士去办理户口。政府工作人员在审批时发现刘女士提供的材料有问题,经鉴定,涉案的两枚印章均系伪造。
法院认为,孙某购买伪造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鉴于孙某如实供述,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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