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3月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末,中国外债余额为5262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8631.67亿美元,这一数字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
其中,2013年中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3119亿元人民币,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签约期限)2067亿元人民币,支付利息209亿元人民币。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短期外债约占外债余额的八成,中长期外债仅占约二成。
而短期外债中,主要为企业间贸易信贷和银行贸易融资,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0.81%。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这部分外债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与一般外债有较大不同,且与中国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较小,短期外债风险基本可控。
整体上看,最主要的债务人为中资金融机构,其债务占总额的一半。其余债务人按其债务占比高低依次为: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国务院部委、中资企业。
从币种结构看,中国登记外债余额中超过八成为美元债务,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5%左右,另有不足10%为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
据初步计算,2013年末,中国外债负债率为9.40%;债务率为35.59%;偿债率为1.5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7.71%,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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