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4日,本报曾对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移动电话3G通话和上网等资费的定价依据信息一事进行报道。27日,董正伟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他当天收到工信部的书面答复。该答复称:2014年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此后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不再通过政府审批,工信部不再制作和保存相关信息。
此次答复中,在涉及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上限资费标准定价程序等信息方面,工信部表示,关于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等材料,由于涉及电信企业商业秘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企业均不同意公开情况下,工信部不予公开。
对此,董正伟认为,移动电话业务资费定价依据包括价格法、电信条例、《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等多部法律法规及文件。如果上位法不进行相应修改,国务院印发的上述决定,能否真正发挥法律效力值得质疑。他表示,将考虑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记者余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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