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85万家企业下月起“年检改年报”

2014-02-27 09:5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自3月1日起,本市约85万家企业将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昨天,市工商局还通告了外国常驻企业的年度报告办理方式。

  市工商局表示,北京市将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介绍,企业年检改年报制度涉及本市约85万家企业(其中3.2万户外资企业),63万个体户。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检改为年报,反映了市场主体从对政府负责到对社会负责的重要转变。以前,企业年检制度侧重于工商部门的审查,即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审查,给出年检意见。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则省去了这个环节,强调了向社会公示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这种信用监管方式。

  改为企业年报后,对企业来说,不用每年跑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而且年报制度增强了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突出了信息公示的服务功能。实行企业年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企业的有关信息,增强了企业对社会负责的意识。年检到年报的转变,更加注重了信用的约束。

  针对一些人对企业取消年检后,如何对企业进行约束的担心,市工商局表示,一方面他们会采取抽查的方式,另一方面就是通过企业信息社会公示来约束企业,如果企业弄虚作将遭到举报。

  市工商局表示,凡2013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迁入本市,且经市局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在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年报。逾期未办理年报的,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予以罚款,如果不参加将被吊销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www.baic.gov.cn)申报、办理年报手续。

  新成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进入“年检验照”模块后,按照系统提示即可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手续。

[责任编辑: 杨丽]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