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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金改细则密集落地 改革效应正在凸显

2014-02-26 09: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周之内,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一系列动作,市场一直期待的自贸区金改细则开始密集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的权威信息显示,央行还将在本周三公布自贸区外币利率市场化政策。

  从已落地的部分细则来看,整个细则贯穿了“风险可控、可复制、可推广”等关键因素,自贸区改革效应正在凸显。无论是对国内企业,还是对外资企业,不断落地的政策都使得上海自贸区的吸引力正在逐步增加,其改革样本意义正在不断显现。

  金改细则“两会”前集中释放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8日宣布,在自贸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这成为中国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30条”中首个落地的政策细则。

  三天之后,央行上海总部21日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就人民币境外借款、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作出具体规范。

  “涉及跨国公司资金池管理、国际贸易结算、外汇综合改革及利率市场化等一系列细则将在‘两会’前密集推出。”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日前在上海美国商会举办的上海自贸区论坛期间表示。

  作为上海自贸区的一大看点,自贸区内的金融开放创新主要涉及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多个领域。

  中国人民银行曾在2013年12月2日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其主要目标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意见》分为7个部分,分别是“总体原则”、“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和“监测与管理”。

  简大年表示:“这些细则不会一起推出,而是本着先易后难的节奏,成熟一项就推出一项,‘两会’前夕,还有一些细则有望公布,包括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综合改革、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国际贸易结算、利率市场化等。”

  这番表述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内,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细则有望迎来第一批集中释放。记者获悉,央行还将在本周三公布自贸区外币利率市场化政策。此前发布的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30条”指出,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不断落地的细则也使得上海自贸区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已经在逐步增加。据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外资企业入驻自贸区的速度正在加快,目前已经有超过400家外资企业入驻上海自贸区。

  可复制可推广成政策导向

  据了解,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为“1+4”。“1”是指建立风险可控的分账核算系统,“4”是指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的改革试点。

  从目前自贸区金改中已经落地的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政策来看,“风险可控、可复制、可推广”成为央行“金融30条”中的一条重要导向。

  18日,央行上海总部有关负责人在出台上海总部就《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时答记者问表示,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的主要目标就是“风险可控、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还将在稳步推进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过程中,密切跟踪、研究相关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创新业务模式及管理经验。

  金融改革是上海自贸区的一大亮点,而金融改革也是自贸区突出强调的领域之一。自贸区在国际上其实不是新鲜事物,全球共有1200多家自贸区。为何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家还会格外关注上海自贸区呢?

  一位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原因在于上海自贸区不仅仅是一个特殊经济区,更具有试验田的功能。自贸区试验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比如大家都看重的金融改革,很多内容国外早就实现了,但国内还需要推进。总体而言,自贸区有些改革内容如海关特殊监管只能在区内,而有些改革内容如负面清单、金融改革是要在全国推广。

  上海自贸区金融领域改革的目的不是为“金融而金融”,不是“自拉自唱”,而是让金融政策能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更好地创造贸易便利化的环境。

  “2014年是上海自贸区的关键一年,要推出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而不是老瓶装旧酒。”简大年说,“如果第一批就不成功,无法面对国家交给的任务。在我们的方案中一定会增加其他自贸区改革开放的设想。”

  监管挑战在于金融风险管控

  一直以来,作为自贸区主要特征之一的离岸业务,在为贸易、投资、金融的发展带来巨大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比如洗钱风险。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贺瑛教授表示,综观国际上反洗钱案例,离岸地区、离岸业务、离岸账户等往往是洗钱发生的重灾区。香港、纽约等地洗钱大案时有发生。

  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自贸区金改最大的挑战在于对金融风险的管控。

  比如金改提出在自贸区内建立分账核算系统,未来企业可以开自贸专用账户(FT A账户),这个账户和国际账户是连通的,和国内账户之间可以有限渗透。虽然是有限渗透,但资金像水一样,流动起来难以控制。目前国内和国际的利率水平存在相当明 显 的 落 差 ,如 何 防 止 热 钱 通 过FT A账户套利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市场关注的FT A账户将不会在第一批落地的细则中出现,但距离推出的时间不会太长,因为这类账户细则不出来,境内外资金划转及有限渗透的操作就无法进行。”简大年透露。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也将在自贸区加强风险防范和宏观审慎管理。比如,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细则明确,央行上海总部将与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根据全国信贷调控需要,对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规模,通过设定和调整宏观审慎政策参数进行调控;上海地区银行、区内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在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及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逃税义务和职责。

  针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风险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要求支付机构不仅要遵守相关的备付金监管要求,还要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风险评级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信息申报等制度。并且要求支付机构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合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最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规情况。

  人民币境外借款也同样体现自贸区在风险管控方面的“谨慎”。尽管跨境人民币借款有助于降低自贸区内企业的融资成本,但一直以来,只有外企可在商务部门核准的投注差范围内举借人民币外债,中资企业举借外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

  此次细则规定,自贸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但数额不得超过实缴资本倍数乘以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其中区内企业的实缴资本倍数为1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实缴资本倍数为1 .5倍,且借用期限必须超过1年。区内借款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地区的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并且只能用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境外项目建设等。区内银行借款资金则必须进入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张欣园表示,这表明了监管部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套利套汇的政策目标。(记者 王涛)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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