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20日表示,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宽进严管,但“宽进”不是什么都可以做,便利化不是随心所欲。
张茅在当日召开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他说,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参与意识强,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关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营造良好环境,使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宽进”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做,便利化也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他表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将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升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服务能力。发挥信用约束手段的作用,对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进行公示、警示;对载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等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使其在办理相关的登记许可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受到限制,使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张茅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竞争不充分、不公平等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加快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制定企业信用公示条例,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境外追偿保障制度等,为营造诚信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制度约束和法律依据,必将对加快信用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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