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王晓枫)12月18日,在第四届财新峰会上,吴敬琏等多位经济学家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进行探讨,吴敬琏认为,负面清单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三百多项改革中意义非常重大的一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理论突破就是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其中一项突破就是提出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这为市场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他称,“以前实行正面清单,经济活动需要批准,但在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中,可以做什么很难完全说清楚,且非常不确定。”而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产能过剩,以前政府审批中的鼓励性项目造成产能过剩,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公平竞争。因此要让负面清单变短,这样可比以往正面清单的自由裁量权小,相应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寻租和腐败机会也会相应减少。
如何进行负面清单管理?刘世锦认为,关键还是改革审批制度,应该在准入制度上有标志性动作,向社会发布信息,在改革上要动真格。在服务业领域应该放进去一两个大的竞争者,比如说铁路改革、石油领域。他说,能不能考虑,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一个国际性的石油贸易中心,放开原油和成品油的竞争,把国内和国际市场打通。在电信领域,能不能民营自主,有大的运营商出来,这样做的好处,可以使改革红利在稳定增长上得到体现。
对于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实现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政府是一个无所不管的强有力的机关,但改革开放对于这样的理念提出了挑战。中国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法治国家,应该采取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即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中,选择什么样的职业,从事什么样的活动,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然为了社会的利益,法律可能有些限制,但在限制以外都应由公民自己自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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