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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国际金融机构可发人民币债券

2002-10-14 10: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10月12日在“10+3短期资本流动”研讨会上表示,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引进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到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为发展国内债券市场发挥规范和示范作用,并帮助国内债券市场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可以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人民币债券,促进国内债券市场发育。
  郭树清说,中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利用外资的重点要从单纯吸引国外资金转移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现代化管理和专门人才上来。为此,中国对公司部门的资本流动管理也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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