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届海峡论坛上,大陆方面宣布31项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与往年不同的是,在海峡论坛大会之后,组委会同时举办“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政策措施说明会”。那么,这些个政策“红包”究竟有哪些?
国家旅游局
开放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
1.开放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共13个城市作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具体安排是:今年6月28日,启动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和青岛6市赴台个人游;8月28日,启动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7市赴台个人游。
解读:届时,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数量将累计达到26个。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有利于扩大两岸民众的相互接触与了解,有利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惠及台湾社会各界,同时也符合赴台旅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受到两岸同胞普遍欢迎。
2.将于近期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
交通运输部
开通厦金水域的刘五店航道
1.经批准可试行包租外籍邮轮多航次从事两岸运输,同时经批准外籍邮轮在国际航线上可直接挂靠两岸港口,但不得作为两岸间旅客运输。
2.两岸协商共同支持大中小型船队协调发展和航运中心建设。同意在华北至台湾航线上,遵循运力调控原则,经批准两岸登记的干线班轮捎带两岸中转货,经特别许可两岸资本的方便旗干线班轮可捎带两岸自有中转货,且限定其每航次装载量不得超过400TEU。
3.积极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轮运输发展,简化港区内相关拖架与车辆运营程序,逐步推动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上岸、甩挂运输等实现互通行驶。
4.支持依托两岸高速客滚船和陆海联运,构建两岸小型货物快捷运输通道。
5.同意两岸互设验船机构或办事处,开展船舶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为两岸船东提供便利的技术检验服务。
6.强化海上搜救合作,举行2013年两岸海上搜救学术研讨会及2014年海峡两岸海上联合搜救演练。
7.进一步发挥福建交通部门在对台前沿工作的优势,把福建至金、马、澎地区海上运输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同意并推动福建成为两岸交通运输主要协商地之一。
8.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同意平潭增开对台客货滚装运输航线。支持平潭港区申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上升为船籍港,推动开展船舶保税登记试点。
9.支持厦门发展现代航运业,在厦门试点开展国际船舶保税登记等现代航运服务业的政策创新,加强两岸船员培训考试机制和条件建设。
10.两岸协商同意开通厦金水域的刘五店航道,进一步提高厦门港服务两岸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1.在厦门港试点开展两岸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相关运输信息和口岸信息与交通电子口岸联接,逐步实现两岸港航和物流信息交换和共享。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