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霸气侧漏,一则借钱买房通知火了!但这次律师们成了“弱势群体”
近日,一张截图在网络上疯传,图片上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为解决律师协会购房资金紧张,经常务理事会作出决议:
向各律师事务所借款,市级律所5万元,区县级律所3万元,个人律所1万元,无息借款。
一年内还清县(区)所和个人所的借款,三年内还清市直律所的。
各律所接到这一通报后,在本月20日将款项汇入市律协账户,以便律协交纳购房款。
图片显示的签发单位是阜阳市律师协会。作为一个法律职业的社会团体,真的会下发如此“霸气”的借款通知吗?
这份截图显示的发布日期是2017年6月10日,来源网站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12日上午,这份截图就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当地一名律师介绍,“一出这个事情,圈子里面就炸了,都在讲这个事情,说要借钱买律协办公室。”
律师表示有意见
央广新闻报道,据多位参加了当天会议的律师称,当时看到这个文件,不少人都有意见。
律师乙:刚开始我们去签到时看到这个文件,大家感觉不正常,哪有这样借钱的?但是他张口借了,你怎么讲?他是无息借款,大家能帮忙的帮忙,不愿帮忙也不强制,数额都是统一的,一般是市直所是5万,县区所是3万,个人所是1万。
记者:当时去时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吗?
律师乙:基本都到场了,那天要求律师律所的主任必须到。
记者:现场的人基本上都借了?
律师乙:现场宣布了一个文件,律协形成了一个文件。
在阜阳市律师协会的官网上,只有一份《关于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的通知》,其中没有提及借款买房一事。
记者所采访的多个律师都表示,如果阜阳市律协真的向律所借款,即便不强制,也有失妥当。“律协是一个自治团体,有自己的收支,不能说我让你借钱,你就得把钱借给律协。律协还把自己当成管理机构,没有正确定位,这才是根本。”
有当地的律师表示,这种决议本身无效。“借款要讲每个人要给多少钱,什么时候打到什么账户上,这不是商量借款,是谈判,几个常务理事有这个权限吗?常务理事没法代表这事,我感觉挺奇葩的。”
据一些已经向律协借款的律师称,对这种借款行为不太好拒绝。
律师甲:肯定要给,不给(律协)就为难你,以后这些人在当地也麻烦。
律师乙:也有不愿意借的,大环境这样,我估计都会借。借了大家都一样,不借以后影响不好。
记者:以后职业什么的也会受影响?
律师乙:应该会这样。
阜阳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6年,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阜阳市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律师协会章程》,对阜阳市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事实上,阜阳市律师协会向律师事务所借钱,恐怕还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律师法》规定,律师协会要承担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监督的职责。那么,作为阜阳市律协债权人的律师事务所,一旦有违规行为,阜阳市律协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还是会手下留情?
6月12日,阜阳市律师协会负责人称,的确发过向律师事务所借款的决议,这是工作中的决策失误。阜阳市律师协会紧急作出最新的通报,撤销先前的决议,不再向律师事务所借款。
据悉,阜阳市司法局责令阜阳市律师协会撤除通报,并介入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律协:办公室太小不太方便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月13日,阜阳市律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成良表示,购房是为了律协平日的培训、开会能有个更好的办公场所。“我们律所成立20多年了,一直在司法局里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子里办公”,赵成良表示,一方面,在2014年,律师协会已经和行政机关脱钩,继续在司法局里办公不太妥当,另一方面,律师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培训、开会、办事的时候,办公室太小也不太方便。
“律师事务所是一个社会组织,办公人员加上我只有3个,但我们会有一些培训和会议,经常需要租宾馆,花费也很高,用的都是律师的钱,我们就觉得,不如有个自己的地方”,赵成良说,有了自己的办公场所,律师们来办事,也不至于坐下来喝口水的地方都没有。
“买房的事情从去年年底就开始商量了,房价不断上升,已经从每平7000多元涨到了8000多元,我们觉得要赶紧买了”,赵成良说,资金缺口大概有100多万,但是作为社团组织,律协很难办下购房按揭贷款,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先向下属律所借款,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向银行抵押贷款,把钱还给大家。
为什么不通过租房子解决办公用地问题?赵成良表示,这是因为在阜阳当地,房租大约每平方米45元,如果租用200平方米的办公室,每个月需要8000至9000元的租金,这远远大于买房每月的按揭利息,除此之外,房价还有上升空间,“我们也要到考虑到为后人铺路的问题”。
借款的决定在15人的常务理事会上全票通过,这些常务理事分别都是各大律所的主任,“律协原来计划要还利息,大家都表态,利息也没有多少,也就不要利息了。”
目前,阜阳市律协已经撤销了借款决定,“我们已经通过其它的办法,补齐这100多万,我们已经相中了一个200多平米的办公室,房子的产权,属于律协,属于全体律师所有。”
律协律所律师关系如何理顺?
据新华社报道,赵成良坦言,通过此次事件他感受到,律协在维护律师权益、对律师违法行为处理这两方面工作外,如何平衡处理好律协、律所、律师三方关系是一个新的课题。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律师协会角色不是很分明,如2014年以前都是司法行政领导兼任律协的会长,带有很重的行政管理色彩。”赵成良说,现在突然转换角色,很多律师观念没有转变,我们律协在工作中的转变也没有那么快。在处理这些关系时应该加强思考,如何更好地服务律师。
一名安徽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反映了律协还没有脱离管理者的思维,仍然把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混淆,律师协会本是一种自律组织,律师法授予律师协会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而律协却把行政管理职能作为一种权力来运用。
这名律师认为,平衡律师律所律协之间的关系,应该严格按照律师法和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并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服务。既要有效地维护律师的权利,对于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给予帮助协调,同时律协也应当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