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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须因地制宜

2014-12-22 14:20 来源:浙江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坚持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是客观趋势,但必须看到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国情。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必须因地制宜、循序推进,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否则,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就会欲速则不达。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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