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管部门推出的商品房转移登记资料预受理业务试点,能给购房者带来哪些便利?又能使开发商省哪些事?
9日上午,省城一家房企负责人孙女士说,他们有个项目2008年就交房并办完了房产“大证”,6年过去了,仍有不少业主没有办理“小证”,有了这些没办完的房源,他们公司一直不能清算,项目也无法注销,开发进度受到很大的影响。
“有了这项业务后,我们可以解决老项目的遗留问题。”该负责人说,他们可以统计那些没有办完“小证”的业主,把有关资料一次性提交备案,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办理“小证”了,他们的项目也就可以及时地办理清算。“新项目就可以直接按照新规来实行,既方便了群众,也让企业得到了更多实惠。”
济南市房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出房产“小证”办理资料预受理业务后,开发企业提前完成了申请受理程序,购房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灵活安排申请办证时间,也能防止因开发企业注销或不配合带来的办证难问题;此外,解决了开发企业在办理完房产大证后,提前完成商品房转移登记预申请受理的问题,不需要开发企业再分批次预约购房人共同办理申请受理业务,提高了房产办证的效率,解除了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房产办证的后顾之忧。本报记者 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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