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徐良) 近日,家住晶实嘉园小区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开发商未将物业维修基金交至房管局,小区遇到维修困难。开发商称,该小区为房改房,因原业主将房子做了交易,物业维修基金的上交被耽误,开发商将尽快备齐资料为小区办理物业维修基金上缴事宜。
“2004年交房时,我们业主就把物业维修基金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却未将其交到房管局备案。”李先生称,因为晶实嘉园小区规模较小,没有物业公司愿意管理该小区,业主对交与开发商的物业维修基金失去了控制权,使得小区维修陷入困境。
25日记者在该小区了解到,小区共3栋楼,仅70余户居民。“我们小区太小,物业公司赚不到钱,没人愿意管。”2号楼一业主告诉记者,小区维修一直是困扰业主的难题,“有物业维修基金,却用不了”。
随后,记者联系小区开发商德州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了解到,该小区为房改房,是某单位的职工宿舍,交房后业主将物业维修基金交齐,开发商确实未将该款项交至房管局。起初小区由开发商负责物业管理,保修期过后小区维修仍由开发商负责,未动用物业维修基金。后来开发商退出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在开发商准备将物业维修基金交至房管局时,但有些业主已将房屋转让,耽误了转交进程。“该款项我们没有动用,目前正在准备资料,明天就去房管局办理物业维修基金手续。”德州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一冯姓工作人员称。
德州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目前多层住宅物业维修基金价格是每平米48元,开发商可持这部分费用前去办理。
11月26日,城区刮起3到4级的南风,在青年路上,阵风卷起地上的落叶合着沙土扑面而来。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风卷残叶
电暖器取暖 频频出事故
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孙婷婷 徐良) 25日20时许,大学路一在建工地的活动板房起火,起火原因是超负荷电暖气。21时30分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里铺村一户居民家中起火,土暖生火供暖过程中火苗顺着烟囱引燃了房顶夹层。错误的取暖方式极易引发火灾,冬季防火不容小觑。
25日20时02分许,大学路如家海鲜城东邻一在建工地的活动板房起火。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10名消防队员出动两辆消防车赶赴现场,40分钟将火扑灭,板房内被褥和衣服均付之一炬,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检查,工人使用电暖器取暖,线路超负荷运转,老化的电线引燃防火性较差的活动板房,火势很快蔓延。
25日21时30分许,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七里铺村一户居民家中,院子内还有未散尽的烟。“如果直接用水喷的话,整个房子就毁了,所以得先用灭火器控制火势。”消防队员说,取暖火炉内填煤太多,火炉通风口过大,老化的烟囱与房顶连接处密封不严,火苗从烟囱中喷出,引燃了房顶夹层中的苫草。控制住明火后,消防员掀开房顶用水枪彻底将火熄灭。
消防人员提醒,使用电器取暖时,不要用超负荷电器,不要乱接电线,以免电路受阻引起火灾,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插座及电器。火炉取暖时,房顶烟囱的高度不宜太矮,烟囱位置要固定并及时维修。冬季气候干燥,取暖温度不宜过高,暖气或炉子上不要放易燃易爆物品。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