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第二批共1963户申请家庭通过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从9月28日到10月4日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据悉,公示期间,市民可登录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查询,同时名单也会在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10月8日起工作日期间可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
今年烟台市中心区实行住房保障资格常态化申请以来,目前已有二批共4966户家庭通过了住房保障资格认定,今后每个月的月底前都将会进行一批住房保障资格公示。
住房保障部门提醒市民,根据新的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家庭的住房保障待遇将通过发放租赁补贴体现。申请家庭在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后,需要先租房再申领补贴。租房可以自己在市场上租赁90平方米以下的适当住房,也可以申请租赁政府的保障房。租到房子后,可以凭相关手续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办事窗口申请租赁补贴。(记者 聂子杰 通讯员 刘萧鹏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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