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胡先生打算在东宸林海小区买个房子。经过几番对比,他决定购买2号栋14楼的户型,面积约96平方米。买房时置业顾问向他承诺,如果不满意楼层或面积,可以再调换。胡先生在和家人商量后,决定换个楼层,却遇到了麻烦。
“说11楼卖掉了,15楼以上又都不卖。”6月16日,胡先生告诉记者,5月初,他在东宸林海小区售楼部交定金买了一套房子,总房价54万多。“当时置业顾问承诺如果不满意可以换房,家人想换个楼层,所以我跟置业顾问联系要求换房,可等到6月2日来付钱,却告诉我换不了。”
16日下午,记者陪同胡先生来到该楼盘售楼部。置业顾问小曹表示,2号栋15楼以上楼层暂不对外销售,客户不能购买,同时,他表示2号栋已在去年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小曹说,现在推出的是2号栋15层以下的小户型,这是一种销售策略,“如果(把15层以上)全部推出来,前期客户肯定把好楼层挑完了。剩下一些低矮楼层,客户肯定不想要。”
对于胡先生的遭遇,该楼盘营销总监何姓负责人表示,如果客户想换楼层,公司已联系楼盘销售的代理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公司同意其享受当初团购的优惠。该楼盘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与胡先生进行协商,同意其换到16楼,但是要补楼层差价,“具体要补多少还在协商”。对于2栋15层以上暂未销售一事,该负责人称所有楼层价格、面积等都已公示,不存在这种情况。
(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花世玉)
[部门回应]
未按规定公示,住建部门两次下达整改通知
本报长沙讯 胡先生说,他查看相关文件得知,如果楼盘取得预售许可,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全部房源、价格等,他觉得东宸林海小区开发商的行为涉嫌违规,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
16日下午,记者联系长沙市住建委。当天到该楼盘执法的胡姓负责人表示,接到胡先生投诉后,他们已到该楼盘调查,发现该楼盘没有按照规定公示房源和价格等,当场下了整改通知。之后第二次检查时,发现对方使用A4纸公示了相关信息,但并不显眼,于是再次要求其进行了整改。
“当初楼盘负责人承诺整改,也答应15层以上可以购买。”胡姓负责人说,《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现有条款中,并没有对开发商的这一行为有明确规定,因此缺乏处罚依据。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相关规定,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相关信息,可由物价部门处罚。
[相关法规]
销售房源及价格应在规定时间一次性全部公开
对于胡先生的遭遇,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麒表示,开发商与购房者间往往存在不对等的信息平台,导致购房者无法及时了解有关房源及价格情况,对于开发商来说纯属某种营销策略,即为了完成所有楼盘的最大利益化销售,俗称“捂盘惜售”。
熊麒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第九条明确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基于此,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即涉嫌违规,相关行政部门可依法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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