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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月起实施买房落户新政:90平以上且缴社保1年

2014-05-07 13:4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央广网成都5月7日消息(记者贾宜超)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自6月1号起,成都市将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这就意味着,为促进灾后重建的70平米以上即可落户的政策被彻底终止。

  为了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成都市是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的有关规定。现在灾后重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了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所以成都将停止之前的购房入户政策。根据这个新的规定,在成都购房入户,需要在成都市行政区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在成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这样就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当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根据成都市发布的通知,购买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成都市发布的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经购买的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来执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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