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通过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在支付了50万元的首付款和2万元中介费后,得知房主一房两房,拿走首付款后失去联系。张某将中介公司诉至通州法院,要求退回50万元的首付款及2万元中介费。
张某诉称,去年12月10日,通过被告与卖房人王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王某在通州区通胡大街一套两居室,总价112万元,支付了50万元首付款。在签合同当天,张某还向中介支付了2万元中介费。没想到此后不久,中介告知在他买房之前,王某就同他人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网签手续。
张某立即联系王某了解情况,但王某已下落不明。张某认为,我爱我家公司作为居间服务的提供者,未履行审查房源等居间义务,导致其受到重大损失,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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