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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首破10万人

2015-04-13 13:10 来源:河南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记者高秀良本报通讯员常红孙贤勇

  日前,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截至3月31日,2014年度全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圆满完成。全省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113579人,申报年所得额5005207.7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861978.19万元,应纳税额493697.51万元,已缴税额487914.38万元,抵扣税额1407.19万元,减免税额529.05万元,应补税额6280.72万元,应退税额2433.83万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12万”申报工作呈现六大特点:一是申报意识明显增强。省地税局在河南主流媒体刊登了自行纳税申报公告和答记者问,各地通过媒体、网站、办税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纳税人广泛知晓,同时积极优化纳税服务措施,让纳税人方便申报。与往年相比,纳税人的申报意识明显增强,纳税申报整体进展较快。二是申报人数增加较多。全省地税系统利用“金税三期”上线契机,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等方式,提高申报质量。全省共受理申报113579人,比去年申报人数增加29406人,同比增长34.9%,申报人数首次超过10万人,取得历史性突破。三是申报税款贡献突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共申报应纳税款49.4亿元,占2014年全省个人所得税入库总量的34%,而人数只占纳税总人数的3%;申报纳税增量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收额的67%,高收入者纳税成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收入来源。四是人均所得有所增长。今年人均申报所得44.1万元,较上年增长46%;人均纳税4.35万元,较上年增加0.59万元,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五是非劳动所得占比提高。利息股息红利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申报7906人次,比去年增加1978人次,两项所得申报应纳税额11.6亿元,占应纳税总额的四分之一,非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取得成效。六是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人数集中。申报人员主要分布在金融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占申报总人数的30%以上;郑州市、洛阳市申报人数分别占全省申报总人数的52%、14%,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扎实有效。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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