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业劳动合同简易示范文本
大众网济南1月6日讯(记者 王宗阳)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日前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文件,要求直接与农民工发生用工关系的建筑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农民工管理工作。
针对建筑业用工工种繁多、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实行建筑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直接用工单位在每个项目部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以及进场、离场时间等信息,有条件的市、县(市)或企业可实行农民工“一卡通”管理。间接用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用工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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