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0月26日电 (记者刘文波)长春市“万户新办微型企业”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计划日前正式启动并组织实施。
该计划规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投资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雇员在20人以下,只要在长春市辖区内注册并以长春市为主要经营地的微型企业,在长春市各商业金融机构办理的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可以申请财政贴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人没有户籍限制、性别限制和年龄限制。此外,网络办企业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提供相应的网络办企业资质证明也可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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