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沈教办)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通知明确,这次清理主要指2007年3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以后,举债建设的豪楼、地标;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通知指出,清理整治工作由各级党委负责,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四风”问题相结合,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源头抓起,在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在宗旨理念、社会风气上正本清源,在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刚性约束上狠下功夫,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狠刹奢华浪费建设歪风,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省清理整治工作专班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87890332,举报邮箱:hldb-jubao@163.com。受理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9月30日。
[责任编辑: 陈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