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8月21日报道(记者 邓霞)优先安排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计划、将文化创意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百人计划”范畴……8月21日,湖南省发改委就该省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一系列优惠、支持政策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湖南是文化产业大省,文化和创意产业已成为湖南七个千亿产业之一。按照湖南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350亿元,同比增长15%,占GOP比重5.3%左右。但随着产业转型加速、竞争加剧,湖南文化创意产业也面临着产业总体竞争力不强、创新动力不足、产业集聚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此,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产业集聚、培育企业、鼓励创新、人才支撑、要素保障、拓展消费等6个方面的政策方向。
要素保障主要是从财税、金融和土地政策方面给予倾斜。该《意见》提出,要保障产业用地,优先安排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新建或通过旧城改造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用地,享受湖南省文化体制改革优惠政策。
此外,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力度;将文化创意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人才支撑上,《意见》明确,将文化创意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百人计划”范畴,对入选“百人计划”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按有关规定享受资助及保险、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特定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对在国际或国内文化创意知名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层职位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来湘创业,由省本级按照本人(团队)实际投资额(不含银行贷款)1:1的比例给予创业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意见》还大力支持原创性文化创意开发,对经过认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文化创意项目,通过贷款贴息、专项补助、配套资助等方式给予一定研发资助;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文化创意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以及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湘籍领军人物回湘设立地区总部且成绩突出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或奖励。
[责任编辑: 陈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