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将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先照后证”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域,仅保留13项前置审批事项,其余117项前置审批项目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压减近九成。这意味着,登记注册涉及这117项审批项目的企业,不必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前置许可。
成都先行试点
先拿营业执照再办经营许可
在原有制度框架下,普通人要想创业需要跨越许多“门槛”,其中就包括前置审批这一环节——注册一家企业如果需要前置审批,只有拿到主管部门的前置许可后,申请人才能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没有主体资格,就无法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租赁场地、采购设备或签订用工合同等,这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效率。”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春建接受成都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市即将试点推行的“先照后证”制度将改变这一状况。
据悉,近日发布的《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先照后证”的试点区域,仅保留13项前置审批事项,而117项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成都的具体试点工作将争取于8月展开。”陈春建表示,成都目前已有9个区(市)县申报试点,但具体区域尚未确定。
如何进行监管
及时披露需审批的企业信息
工商部门先发了执照,但企业不去办理审批,工商部门该如何监管?陈春建表示,“‘先照后证’,改革的是办理程序,不是取消‘证’的审批。”
据了解,成都将在已有的“成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公共信息平台,以各方共享的信息数据对申请人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就是说,工商部门一旦发了营业执照,就会把该企业需要核定的经营范围、需要进行审批的事项在平台上予以公布,相关的行政审批机关都可以从这里调取申请人的情况,明确哪些人或企业需要在哪个时间之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一旦当事人逾期未办,就可以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陈春建表示。
○改革亮点
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允许“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可足不出户办结工商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都晚报记者 张婷 实习生 黄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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