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广西今年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据统计,全区共有389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益。
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各级财政对城市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现行的人均每月205元提高到人均每月240元,对农村低保资金补助标准由现行的人均每月84元提高到人均每月100元,并要求各地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予以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消费支出的26%至36%范围内确定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至50%范围确定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并研究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和调整机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低保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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