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今日透露:该县从去年5月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656人。
重点整顿6类违规情况
此次重点对6类“在编不在岗”常见违规情况进行整顿,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擅自同意离岗或本人擅自离岗长期不在原单位上班的人员;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长期休病假的人员、脱产学习、借调(用)未按有关规定审批的人员;单位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后,无正当理由不正常上班的人员;对人事调整后调离原单位但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人员;其他违反有关管理制度,长期不在原单位上班的人员。
对此次清理出来的在编不在岗人员,该县一律按照“先停薪、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中限期内返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或完善脱产学习、借调、病休等相关手续的人员,报县清理办备案销号,停薪人员自销号之日重新计发工资,期间所停发工资不予补发。
“揪回”283人,辞退34人
该县纪委相关人士指出,对在清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违纪行为的,纪委方面将严肃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限期内不返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或者不完善脱产学习、借调、病休等相关手续的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坚决给予辞退处理。
自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揪回”283人返回原工作岗位,辞职40人,辞退34人,另对44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暂停发工资。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驰 通讯员 姚平 吴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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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非工作场合禁谈案情
常德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十个不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十个不准”包括:不准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不得编造、散布和传播谣言;不准以案谋私,违规越权处理执纪执法事项;不准在非工作场合谈论或打听纪检监察内部保密事项和有关办案内情;不准违规驾驶和使用公车;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及亲友的请吃请玩和钱物;不准在任何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私自借用外单位的设备和物资供个人使用;不准上班时间做利用电脑炒股、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工作日午餐和加班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规赈酒(操办酒宴)。
(刘驰 刘敬平)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