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辽宁省采取“扩标提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种粮大户的支持力度。据辽宁省财政厅介绍,种粮大户标准由粮食耕种面积1000亩调整为500亩,由此,全省种粮大户增加到756户,增加了482户。
与此同时,辽宁将家庭农场和种粮合作社纳入补贴范围,并对种粮大户补贴的内容也作了扩容,将委托粮食代储代烘干费用、水田农渠建设项目、土地秋(春)翻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使支持内容达到了7项。
辽宁省今年还建立种粮大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作为种粮大户贷款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农信机构发放种粮大户贷款形成的风险损失,以推动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规模,切实解决种粮大户融资难问题。
辽宁省财政厅调整资金管理方式,要求按种粮大户数量和粮食耕种面积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市,由市里审定项目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省财政已于去年底预拨各市试点资金1.48亿元。(记者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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