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这是酒泉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近年来,为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竞争力,实现知识产权对城市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支撑作用,我市把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作为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驱动发展、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工作,提升了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市科技局局长张世俊说。
据了解,2013年,我市专利申请量达到1913件,同比增长99.06%,保持了连续五年快速增长;授权专利439件,同比增长41.61%,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372件。同时,对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区、家电、医药、种子和装备制造领域中的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全省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试点城市,我市坚持把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净化知识产权市场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及时有效查处侵权案件,维护了较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张世俊说。
据张世俊介绍,近三年,我市受理专利侵权案件15件,结案14件,仅2013年受理9件,结案8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分类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我市选择“知识产权执法能力提升”为主题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意义深远。
我市试点城市的时限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