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东北及中西部  > 正文

成都机动车上户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

2014-01-07 13:56 来源:成都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元旦后,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在机动车登记注册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解决部分群众已经购买或已经签订购车合同群众的实际困难,交警总队明确,机动车所有人在2013年11月15日前已经购买或者签定合同订购的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4年2月28日前凭2013年11月15日前出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订购合同与2014年2月28日前出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凡在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通告》规定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卢学民 记者 王圣)

[责任编辑: 林天泉]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