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申东
2013年一开年,中央“一号文件”里的一个新词抓人眼球——“家庭农场”。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时间已过去一年,宁夏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如何?已经成立的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又有哪些问题?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深入宁夏多地进行调查发现,受到政策的鼓励,宁夏推出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家庭农场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出现。然而,对于家庭农场这个新生事物,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基层农民都有不少的困惑和焦虑。
宁夏已建立家庭农场400多家
“一号文件下发后,到我们这里咨询的人很多,群众的积极性很高,有农民、种粮大户、私企老板等,都想发展家庭农场。”贺兰县农牧局副局长刘一鹤说,贺兰是传统农业大县,种植业、养殖业发达,贺兰县今年计划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0个,培育发展规模化、示范性家庭农场5个。目前,已通过贺兰县农牧局审核、工商部门登记注册16家。
银川市农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银川市的家庭农场已有53家,从事蔬菜果瓜、粮食种植以及水产、奶牛、肉牛、肉羊、特禽养殖等,累计经营面积2.8万亩,固定资产达2.7亿元,截至目前已获利近2000万元,全年纯收入有望达3200多万元。家庭农场在引进推广优良品种、高新技术,在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成为促进银川市“三精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目前我们掌握的数据是全区各地的家庭农场有400多家。”宁夏农牧厅农经处处长郭德宝告诉记者。自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农牧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宁夏家庭农场规范》和《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规定家庭农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家庭农场或家庭股份制农场应配置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型农机具、机库、粮仓、晒场等基础设施;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有自主经营的主导产业或产品。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不得将所经营的土地转包、转租给第三方经营等。
合作社摇身一变成家庭农场
记者调查发现,宁夏家庭农场存在“一个人两块牌”的怪象。
贺兰县农民石红军一个人有两间办公室,两个头衔。一个办公室牌子是“贺兰县石红军家庭农场”,场长是石红军;一个办公室是“贺兰县三丁玉米产销专业合作社”,石红军是委员。石红军对此解释说,之前先加入了合作社,国家鼓励家庭农场,又成立了自己的家庭农场。
在石红军的眼里,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个概念十分模糊。“合作社是大家说了算,你不占大股,没有人听你的。而在家庭农场里,一家之主说了算。”他无法明白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都是特殊的农业企业,两者最大区别是合作社追求成员利益最大化,家庭农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按照当时“先成立后规范”的要求,合作社如雨后春笋。据业内人士估计,今年工商批准的合作社将突破6000家。根据调查,这6000家合作社,三分之一存在假大空,三分之一运营一般,剩余运营较好。按照合作社规定,它应有分红及二次返利,但是很多合作社都未实施,而且个别合作社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
合作社缘何摇身一变纷纷注册为家庭农场?业内人士表示,相当一部分人看重的是国家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成立家庭农场后可以享受国家政府、项目扶持,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人既挂家庭农场的牌子又挂合作社牌子的现象。
“这说明目前两者间的经营形态很混乱。”业内人士表示,两块牌子往往给人造成虚假、不真实的感觉,而且容易产生误导。
发展需政府资金和技术支持
很多家庭农场的土地是流转而来,有的农场主通过政府出面,流转农民的土地,有的则是从一户户农民手里流转来的。“万一有的农民合同不到期就想收回土地怎么办?如果土地另作他用,我又该怎么办?”这是许多家庭农场主的担忧。
石红军家庭农场位于贺兰县常信乡,流转土地共计3250亩。2012年在常信乡旭光村和丁义村流转土地900亩,新华村流转土地350亩,2013年在洪广镇流转土地2000亩。2013年,建立了玉米生产基地900亩,已经和多家肉、奶养殖场签订玉米饲料收购协议,建立了青贮玉米种植基地,与贺兰县中地牧场签订收购青贮玉米2000亩的合同。据石红军介绍,青贮玉米、玉米、麦种总收入586.6万元,纯收入230万元。看似美好的前景,却遇到了资金难题。每亩土地承包费700元,他共要支付流转金220多万元,为了筹集这笔钱,他向银行申请贷款,可是被银行拒绝了。土地是流转来的,自己又没有房产,“我们拿什么抵押给银行?将来咋做大?”
同时,土地不集中也是石红军的烦恼。流转的土地有熟地有生地,这点石红军能克服,可是因为东一块、西一块,不集中,致使石红军收割、播种时无法使用大型机械。
家庭农场主陆军也有同感。他估算,他要把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好,基本建成得用时8年,水利设施投入180万元,基建设施投入80万元,晒场仓储等基建投入120多万元。他表示,如果国家不给一定的支持,他的家庭农场梦可能遥遥无期。
对此,宁夏农牧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农场具有企业的性质,但它又是较为特殊的农业企业,需要政府在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并且这种支持政策要有长期性,要在家庭农场真正发展壮大之后,才能逐渐减少。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