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板同坐谈判桌前,就加薪“讨价还价”,遇到老板不愿谈,员工和工会干部不敢谈,协商双方不会谈的时候,怎么办?
前天召开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对《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进行审议。今后,老板再百般推托不开工资集体协商会,或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就可能被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条例(草案)指出,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政策增长机制。无正当理由始终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场排斥对方合理意见和主张的,情节严重的,劳动行政部门可对该企业处以两千元至两万元的罚款,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此外,如果老板不愿坐下谈薪水,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通报批评,还可以计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舆论压力促使企业方进行协商。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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