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优化县域信贷服务结构,加快县域金融产品创新,拓宽县域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县域经济运行效率。
根据《指导意见》,我省各金融机构将力争加快推进县域金融机构发展和网点建设,大力发展与“三农”、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相符合的中小金融机构;积极提高县域信贷资金利用效率,对当年县域新增存款的70%以上用于当地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探索县域资金回流机制,尝试开发农业发展债券和农村信托产品,吸引城市资金投资农业;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投向计划,适时调整信贷投向重点,确保新增贷款较高比例投向“三农”、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大力推动“一县一品”金融创新工作,创新开办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信用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据了解,截至去年末,我省县域金融机构网点3000余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超过5000亿元;县域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860.5亿元,同比增长15.8%;各项贷款2450.1亿元,同比增长18.7%;全省针对县域的农村金融创新贷款余额达198.8亿元,同比增长90.9%,累计受益农户279.7万户,受益企业10.4万户。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