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宁夏15家食品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就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向社会公开承诺,积极主动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记者从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企业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有:自觉遵守与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定期向质检部门报告本企业在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存在的风险隐患情况和问题处理情况;保证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及进口国(地区)的标准;一旦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立即实施追溯、召回等应急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主体责任等。
目前宁夏经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或注册登记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共有84家,出口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苹果汁、枸杞、脱水蔬菜、番茄酱等。据悉,其他食品企业也将陆续签订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同时,质检部门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并建言献策,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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