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案件已经过去整整4年,但主要涉案企业——— 金光纸业负责人谢雁南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2007年11月的那个凌晨。远在美国的律师通过电话告诉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铜版纸案终裁终于下来,宣布“无损害、无威胁”终裁。至此,美终于终止了长达一年对中国首例反倾销反补贴(下称“双反”)的铜版纸案件。
这一事件之前,我国2004年首次遭受了由加拿大发起的3起涉及户外烧烤架、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复合地板反补贴调查。特别是2006年遭到具有风向标意义的美国对华出口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世界各国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贸易摩擦,从单纯的反倾销发展到反倾销反补贴联合诉讼。
此后,“双反”联合调查渐成趋势。美国对华产品发起的公平贸易调查中,绝大部分以“双反”形式提起。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人士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反’案件数量大、时间密集,最高峰时期,美国曾在10天内对华产品提起3宗不同的‘双反’案件。”受此影响,中国企业市场损失不可估量。
“双反”税率叠加 涉案企业损失严重
铜版纸“双反”案是中国面对美国“双反”联合诉讼第一案。2006年10月,来自俄亥俄州的新页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出诉状,指中国政府向多家铜版纸生产公司提供包括低息贷款、税收优惠、债务豁免等在内的15项补贴手段,要求对这些公司征收反补贴税。新页公司同时还指控这些公司进行倾销。
其时,在美国拥有不可忽视市场的晨鸣纸业和金光纸业是行业中被诉的应讼厂商。此时的背景是:如果裁定倾销和补贴成立,两家公司,甚至我国整个行业都将有可能由于无法承受过高税率而被迫退出美国市场。
案件审讯过半,由于庞大的资金和精神投入,晨鸣纸业半途放弃应讼,金光纸业只能孤身奋斗。“我们没有选择了。这不单涉及到我们企业本身,反补贴还涉及到复杂的背景问题,甚至政策问题,无论是小我利益还是大我利益,我们都必须坚持下去。”谢雁南回忆说。
时任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表示,“反倾销、反补贴”被同时提起,不但增加了企业的应对成本和风险,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应对难度,“双反”案件在公平贸易工作中引起了政府、行业、企业等方面的广泛重视。
广东省律师协会WTO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所合伙人何培华对记者阐述了相同的观点,他进一步表示,“双反”联合诉讼,合并审理,正如两匹马车合力,又由于应讼时间不变,不仅增加了企业应讼时采证的时间限制和抗辩的困难,而且企业也需付出更高额的成本。“同时裁决以后,‘双反’税率叠加,显然增加了我国企业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平均税率比原来只提起反倾销高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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